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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贵州省将执行普通高中毕业生新标准。想要获得高中毕业证的学生,除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测试要达到相应标准外,还需修满144个学分,包括116个必修学分和28个选修学分。 根据要求,获得高中毕业证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修业满三年,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等级均达到合格及以上;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的评定均达到C级及以上;修满144个学分(其中必修学分116个,选修学分28个),学生可通过补考获得学分;学业水平测试的11个考试科目至少8科在C等及以上,8科考查科目至少5科在合格及以上。 如果学生修业满三年,但其他要求未达到,可获得高中结业证书。结业后三年内,凡原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达到毕业标准的,可换发毕业证书;三年之后,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修业一年以上(含一年)但不满三年,经学校批准,因故中途退学的,可发给贵州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无故自动退学的,则不能获得普通高中肄业证书。 据悉,原《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标准(试行办法)》(〔90〕黔教普通字第194号)是1990年颁布的标准,与老标准相比,此次的新标准新增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和修满144个学分才能毕业两项内容。新增内容更有利于建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全面、真实地反映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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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搏燕(级别:)日期:2013/1/19 19: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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