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贵州执法办案“五严禁”
[详细描述]请问贵州执法办案“五严禁”是哪些内容? 相关附件:
问题补充:

提问者:0851(级别:黔中学生) 悬赏分:0分 回答数:1 浏览数: 日期:2014/12/31 10:55:27
目前没有回答!    
最佳答案 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本站的观点。
“五严禁”

五项禁止规定包括:

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久押不决,久拖不结,违规执法,粗暴执法;

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委托人、利害关系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严禁插手经济纠纷,或者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

严禁违规干预、插手他人办案;

严禁违规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不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赞成[0] 反对[0] 评论
回答者:贵州梦(级别:黔中学生)日期:2015/1/1 5:26:33
提问者对该答案的评价:
感谢您的精彩解答
 
我来回答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 看不清楚?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参考文献:
 
附 件:
 >>上传附件 |

- 如果您的回答内容参照了其他文献资料,就请标明其出处;

- 如有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回答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提示:请先登陆后提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