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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号码就知道一定公司。而不是国家单位的电话号码。
【网络商标】互联网的出现为社会的交往创造了一个新的空间,也为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领域。正如在社会生活中任何一个企业和个人都需要有自己的名称一样,在网络上,也同样需要有一个专用名称,叫做域名,作为自己区别于其他网络注册者的识别标志,这个名称有英文的,也有中文的,由于经过注册的网络域名具有专有性的特征,能起到识别作用,因此也有人将域名通俗地称为“网络商标”,以形象地揭示出域名的特征,但在法律上,从来就不存在“网络商标”这样一个概念。 我国《商标法》所规范的注册商标,是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而没有所谓的“网络商标”;而商标的注册和管理权也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据我所知的情况,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以外,并不存在另外一个能够对商标进行注册和管理的行政机构,包括所谓的中国网络商标管理中心,也不可能是一个能按照《商标法》对商标进行注册和管理的行政机构。 因此,我认为,您所收到的《网络商标抢注通知》,显然是某些网络域名注册机构的市场行为,而无关《商标法》的适用。尽管企业在网络时代应当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及时注册中文域名,以防止域名被他人恶意抢注而影响企业的发展,但对于某些域名注册商的某些手法,似可置之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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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lincheng(级别:黔小学生)日期:2013/9/12 1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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