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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贵阳市就业局获悉,近日贵阳市人社局、贵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贵阳市网上创业认定和奖补申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创业者“网络创业”,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活动。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获得为期三年每月300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贯彻落实贵阳市委、市政府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部署,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 《办法》规定,在贵阳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活动,符合规定的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个月后18个月内,可向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4000至5000元的一次性网上创业奖励和为期三年每月300元的网上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
回答者:办盘 (级别:黔中学生) 日期:2015/12/24 16:5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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