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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贵州省物价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免收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其中,取消“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管理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4项涉企服务性收费。 据了解,即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教育部门的“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管理费”、公安部门“新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质检部门“粮食陈化鉴定收费”、卫生部门“医疗保健IC卡工本费”和“IC献血卡工本费”、统计部门“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大专学历教育收费“和“本科学历教育收费”。 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税务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税务发票工本费(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工商部门收取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费、年检费、名称核准登记费;公司、企业变更登记费、证照工本费。(据贵州报纸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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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搏燕(级别:)日期:2012/12/30 1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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