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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的通知。从2014年下半年起,我省对全省9个市(州)及88个县(市、区、特区)的综合测评,县级分为“经济强县”、“非经济强县”和“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类分别测评。经济强县和非经济强县根据省建强办提供的名单动态调整,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赫章县、江口县、望谟县、册亨县、剑河县、雷山县、荔波县、三都自治县。值得关注的是,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GDP测评相关指标,重点对居民收入增长、现代高效农业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展状况进行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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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搏燕(级别:)日期:2014/10/24 17: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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