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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报?】 (一)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 1、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 2、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含)无转让私有房屋或涉及转租、转让自管、直管公房行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居住;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4、申请人因离婚失去住房1年以上(含)。 (二)非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 1、申请人取得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含)或持本市税务部门2年以上(含)完税证明; 2、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 3、在本市无私有房屋,且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含)无转让私有房屋行为; 4、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居住。 【需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全市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轮候配租,并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入认定证明材料(低保证或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认定审批表) 5、婚姻证明材料 6、现住房情况证明 7、居住证(非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提供) 8、缴纳社保证明或税务部门完税证明材料(非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提供) 注意:对于单身人士如果需要申请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可独立申请。 【申请流程怎样?】 第一步:申请人向户籍或《居住证》办理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街道人事处、乡镇,下同)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贵阳市公共租凭住房申请表》。对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服务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 第二步:社区服务中心受理之后30日内对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等状况进行调查,并对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区民政局。 第三步:区民政局收到申请材料后2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认定,并出具书面认定结果;对符合申请收入条件的,书面反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第四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社区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住房情况审核;接到区民政局反馈书面认定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出具申请家庭书面审核意见。对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第五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在接到相关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家庭在媒体和网站进行为期1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准予纳入住房保障,出具核准批复。保障家庭持《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通知书》到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办理手续(详见公共信投公司办理流程)。 需要注意什么? 保障人口1人的家庭,原则上摇取一室一厨、一室一厅; 保障人口2人的家庭,原则上摇取一室一厅、一室一厅一书房; 保障人口3人(含)以上的家庭,原则上摇取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住房。 如需了解相关政策,可登录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网查询或致电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查询(0851—85816913、85811339)。 |
回答者:全晓得 (级别:黔中学生) 日期:2016/6/8 17: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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