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铜仁地区和县级铜仁市、万山特区,设立地级铜仁市,地级铜仁市设立碧江区和万山区。
- 如果您的回答内容参照了其他文献资料,就请标明其出处;
- 如有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回答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