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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贵州省委机关2011年公开招聘工勤驾驶人员方案 11月28日至29日报名

时间:2011/11/25 来源:贵州招考吧 作者:佚名

民建贵州省委机关2011年公开招聘工勤驾驶人员方案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民建贵州省委员会是民建在贵州省的政党机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民建贵州省委机关工勤驾驶人员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五年以上驾龄;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29日下午16:30前,在民建贵州省委机关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民建贵州省委机关801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141号省政协大楼八楼)。           。

现场报名需填写《民建贵州省委机关2011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燕如   张南    周邦杰

联系电话:0851-6816885、5286176、5282367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3.报名要求: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此招聘岗位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知识、道德素养、驾驶理论和文字能力等。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民建贵州省委机关同时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民建贵州省委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应变能力、操作能力、举止仪表等。

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截止2011年11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在民建贵州省委的统一领导和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6816885    监督电话:6827153

六、未定事宜,由民建贵州省委机关商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表:民建贵州省委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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