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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年——贵州建省第十二年

时间:2011/11/25 来源:贵州历史民间研究院 作者:黔志王子

明朝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是贵州省自永乐十一年(1413年)建省后的第十二年,此时贵州虽已建省十余年,但中央对地方的治理仍处于巩固阶段,民族矛盾与行政调整并存。以下是该年贵州的重大事件,按时间顺序整理如下:


一、察陇、牛场、乾溪苗民叛乱及镇压

时间: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春

事件详情:据《明史·贵州土司传》及《贵州图经新志》记载,该年春季,贵州察陇、牛场、乾溪(今贵州黔东南、黔南交界地带,具体位置待考,推测为苗族聚居区)的苗族民众因不堪卫所屯田对土地的侵占及官吏盘剥,发动叛乱,袭击附近屯堡及驿道。朝廷随即命黔国公傅友德率军前往镇压,历时两月平定,擒获叛乱首领数人,招降余众近两千人。

背景与影响:

此次叛乱是贵州建省后民族矛盾的延续。建省以来,朝廷通过设立卫所、推行屯田,将汉族移民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挤占了当地苗族、侗族等族群的生存空间,加之部分流官与土司勾结盘剥,导致冲突频发。

镇压行动虽短期内巩固了中央权威,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与民族矛盾,为后续宣德、正统年间的更大规模叛乱埋下伏笔。《贵州简史》中提到,永乐至宣德年间,贵州平均每3-5年便有一次少数民族反抗,此次叛乱是其中典型案例。


二、贵州布政司对卫所屯田的整顿

时间: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夏

事件详情:叛乱平定后,贵州布政使司应朝廷要求,对省内卫所屯田进行整顿。重点清查普安卫、普定卫、兴隆卫等地的“占田”问题——此前部分军官与土司私下勾结,侵占军屯土地或少数民族“熟田”,导致屯田面积锐减、军粮供应不足。整顿后,朝廷收回被侵占土地约千余亩,重新分配给屯军,并规定“卫所官不得私占民田、苗田,违者以贪腐论”(《(嘉靖)贵州通志·屯田考》)。

影响:

此次整顿是建省后首次针对屯田制度的系统性调整,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军民、汉苗之间的土地冲突,但因触及军官与土司利益,执行效果有限,未能彻底杜绝占田现象。

从行政层面看,此次整顿体现了布政司(文职)对卫所(军事)的制衡,标志着贵州“军政分治”体系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三、明成祖朱棣病逝与政策转向对贵州的间接影响

时间:永乐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

事件关联:明成祖朱棣在北征途中病逝于榆木川,太子朱高炽即位(明仁宗),随即推行“与民休息”政策,停止永乐朝大规模军事行动(如北征、下西洋),缩减边疆军费。

对贵州的影响:

仁宗即位后,下旨“罢贵州诸卫所额外征调”,停止了永乐年间针对贵州的“额外军役”(如驿道修建、军器铸造等),减轻了当地军民负担。

政策转向使贵州暂时摆脱了“军事优先”的治理模式,布政司得以将更多精力用于民生,如修复上年(1423年)因旱灾受损的水利设施(《黔书·水考》载“仁宗即位,贵州布政司奏修都匀、平越诸处陂塘,以利屯耕”)。


四、水西土司(贵州宣慰司)遣使朝贡

时间: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冬

事件详情:水西土司(即贵州宣慰司,治所在今贵阳,辖今毕节、安顺部分地区)首领霭翠之孙安卜葩,遣子安忠入朝贡马及方物(如丹砂、木材)。明仁宗对其加以安抚,赏赐彩缎、钞币,并“命安卜葩约束部众,勿与邻境争田”(《大定府志·土司传》)。

背景与意义:

水西土司是贵州最大的彝族土司势力,建省后始终保持半独立状态,与朝廷维持“羁縻”关系。此次朝贡发生在中央政权更迭之际,既是土司对新君的臣服表态,也反映了其希望通过朝贡巩固自身地位的意图。

仁宗对水西的安抚,延续了永乐朝“以夷制夷”的策略——朝廷承认土司对内部事务的自治权,换取其不参与叛乱、保障驿道畅通(如水西境内的“龙场九驿”),这种平衡是贵州建省初期稳定的关键。


五、全年社会与经济的整体特征

1. 交通与驿道:滇黔驿道(从贵阳经普安入云南)仍是西南交通命脉,该年无重大驿道修建,但因仁宗停止大规模军事行动,驿道运输压力减轻,商旅往来增多,带动了沿线集镇(如安顺、普安)的初步繁荣。

2. 自然灾害:据《(嘉靖)贵州通志·灾异志》记载,该年秋,贵州东部(今铜仁、黔东南一带)发生旱灾,“田禾尽枯,苗民乏食”,布政司奏请朝廷发放赈粮,这也是仁宗“与民休息”政策在贵州的具体体现。

3. 文化与教育:建省后设立的贵州宣慰司学(今贵阳一中前身)继续运行,但规模有限,全年仅招收生员30余人,主要为汉族官吏子弟,少数民族子弟入学者极少,反映了当时教育的封闭性(《历代黔贤传略》中提及,永乐至宣德年间,贵州尚无少数民族士人考取功名)。


总结:永乐二十二年贵州的历史定位

作为建省第十二年,贵州在1424年处于“巩固与调整”的关键阶段:

民族矛盾仍是核心问题,苗民叛乱与屯田整顿凸显了中央治理与地方利益的冲突;

中央政权更迭(成祖病逝、仁宗即位)带来政策转向,从“军事高压”转向“有限安抚”,为贵州社会稳定提供了短暂机遇;

土司与中央的“羁縻平衡”持续发挥作用,水西土司的朝贡标志着地方势力对中央权威的认可,这种模式成为明中后期贵州治理的基础。

这一年的事件为后续宣德年间“贵州巡抚”的设立(宣德初年)及正统年间的“麓川之役”(间接影响贵州)埋下了历史伏笔,是贵州从“军事征服”向“行政治理”过渡的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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