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历史   贵州省级历史   1426年——贵州建省第十四年 [内容]

1426年——贵州建省第十四年

时间:2011/11/25 来源:贵州历史民间研究院 作者:黔志王子

1426年为明宣德元年,是贵州省建省的第14年。在此期间,贵州发生了多起对当地政治格局、社会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以下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梳理:

刺惹洞长归附事件:酉阳宣抚司宋农里、石提洞、后溪洞军民长期遭受思州刺惹洞长向谋杓、尝男、谋古尝、惹阿昆等人的攻劫。后溪等洞长带领当地土民抵抗,擒获并斩杀六名寇首,但劫掠行为仍未停止。宣德元年,贵州总兵官萧授先派人招抚,同时准备调集思州等卫所及酉阳宣抚司官军征剿。刺惹洞长谋古尝等人畏惧官军,最终归降认罪,归还抢掠财物,按当地风俗安葬死者,并用马匹赔偿,发誓不再犯,萧授遂下令罢兵 。此事件反映出明朝在贵州地区通过恩威并施的手段,维持地方秩序与稳定,平衡各土司及部落势力,保障民众生活与地区发展,同时也体现了地方势力之间矛盾复杂,明朝需不断协调处理以巩固统治。


新添长官司舍人宋志道被剿:新添长官司舍人宋志道在宣德元年抢掠居民,萧授派官员招抚,宋志道不思悔改,还纠集各洞蛮夷四处劫掠。于是萧授派兵剿捕,将宋志道擒获并押送至京城治罪斩首。这表明明朝对于扰乱地方秩序的土司势力采取坚决打击的态度,维护朝廷在贵州地区的统治权威与社会安定,强化对流官与土司辖区的管控,确保政策推行与地方稳定。

都匀卫平浪长官司蛮贼被剿:都匀卫平浪长官司蛮贼纪那、阿鲁等人占据本司副长官地盘,烧毁附近村寨,掳掠牲畜财产,杀伤寨民。萧授多次派人招抚,蛮贼拒不听从。宣德元年,萧授出兵围剿,生擒蛮贼纪那并关进监狱,不久纪那死于狱中。此事件体现明朝对贵州地方不法势力的整治,保障地方百姓安全与权益,维护地方行政秩序,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管理与控制,推动贵州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


水东宋氏政治中心迁移:水东土司宋氏在宣德元年(1426年)将其府邸从贵阳城内迁至城北洪边(今贵阳乌当区),建立新的政治中心。这一举措背后有着诸多因素。从战略角度看,洪边地势险要,相较于贵阳城内,更易守难攻,宋氏借此强化对水东地区的控制。从政治层面分析,当时明朝在贵州逐步加强流官统治,宋氏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中央集权压力的策略性应对,通过空间上的调整,与贵州布政司形成某种制衡态势,维持自身在地方的实际统治地位 。这一事件深刻反映出明朝时期土司势力与中央政权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土司在接受中央统治的同时,也在不断寻求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卓巴同领导的苗族起义相关进展:明成祖永乐年间(公元1403 1424年),卓巴同就已领导乖西、巴香一带苗族人民“不服输税”,反抗官府达80余次。到宣德元年春,土官刘德秀逼税,死于苗民之手。这一事件是此前苗族人民反抗斗争的延续和激化,反映出当地苗族民众与官府在赋税等方面矛盾的尖锐化。官府的横征暴敛使得民众生活困苦,最终导致矛盾爆发,土官的死亡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为后续更大规模的冲突埋下伏笔 。


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出,宣德元年的贵州在政治上处于明朝中央政权持续加强管控、与地方土司势力不断博弈的阶段。明朝通过军事手段打击不法势力、平定叛乱,维护地方秩序与统治权威;在处理土司相关事务及民族关系方面,采用招抚与军事威慑相结合的策略,以实现对贵州地区的有效治理。同时,地方势力也在通过各种方式应对中央政权的影响,努力维持自身利益与地位,各方势力的互动共同塑造了这一时期贵州地区独特的政治生态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