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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放宽了5类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照的准入条件。 1。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 2。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 3。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 4。有听力障碍的人员,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 5。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 |
回答者:滴滴个 (级别:黔中学生) 日期:2015/12/6 11:5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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