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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制沿革 殷为鬼方国。 春秋、战国至秦、汉、两晋为夜郎国、牂牁郡、夜郎县、夜郎郡、兴古郡。 南北时期为东爨、乌蛮。 唐、宋、元时期先后为西平州、盘州、于矢部、罗甸国、泗城州、普安路、普安部、安隆州。 明代为普安卫、普安府、泗城州、普安厅、普安司、普安州、安南所、安隆所。 明朝末年,南明永历朝庭播迁安龙,改安隆千户所为安龙府,属于云南行省。 清代先后为普安卫、普安州、普安县、安南卫、安南所、安笼所、安笼府、南笼厅、南笼府、安南县、永丰州。清嘉庆二年(1797年),改南笼府为兴义府,治所驻今安龙县城;改永丰州为贞丰州,次年置兴义县。兴义府辖贞丰州(今贞丰县及望谟一部分),册亨州(今册亨县),普安县(今普安县),新城县(今兴仁县),安南县(今晴隆县),兴义县(今兴义市)和捧鮓巡检(今兴义捧鮓镇)。 民国三年(1914年),撤销兴义府,境内隶贵西道。 民国九年(1920年),撤销贵西道,各县直属贵州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贵州分设11个行政督察区,黔西南州境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治所驻兴仁县,辖兴仁、兴义、盘县、安龙、贞丰、安南(今晴隆)、关岭、普安、册亨8个县。 1950年初设立贵州省兴仁专署,辖兴仁、兴义、普安、晴隆、关岭、盘县、安龙、贞丰、册亨、望谟等10个县,专署驻兴仁县城。 1952年12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改兴仁专署为兴义专署,专署移驻兴义县城。 1956年4月13日设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册亨、望谟、贞丰等4县划归黔南州。7月18日,撤销兴义专署,所辖兴义、兴仁、盘县、普安、关岭、晴隆等6个县划归安顺专署。 1965年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贞丰、望谟、安龙、册亨县,分别成立贞丰、望谟、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和册亨布依族自治县。8月17日恢复兴义专署,辖兴义、兴仁、盘县、普安、晴隆、安龙、贞丰、册亨、望谟等9个县,专署驻兴义县城。 1971年1月1日,盘县改为特区,划归六盘水市。 1981年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地区,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原行政区划不变;同时撤销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自治县,设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县。 1982年5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州府驻兴义县城。 1987年1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县,建立兴义市,州府驻兴义市。 |
回答者:jinzhou (级别:黔小学生) 日期:2014/8/24 22: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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