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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 兴仁县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中部,东邻贞丰县,南接安龙县、兴义市,西界普安县,北接晴隆县,东北与关岭隔山江相望。地形西高东低,境内地形起伏较大。地形西高东低,境内地形起伏较大。 兴仁县国土面积1785余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286个行政村,居住着汉、布、依、苗、回、彝、黎、仡佬族等1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3%,农村人口占人口的94%,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 兴仁县境春秋时属牂牁国,战国、秦汉时属夜郎国。唐贞观八年(634年),设盘水县治,属盘州;唐天宝至南宋属于矢部、于矢万户府。元朝时属普安路总管府。 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筑兴仁所城;永乐元年(1404年)属普安安抚司,隶四川布政司;万历三十年(1602年),裁兴仁城所。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设普安县治于今县城,属安顺府辖;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迁县治于今普安县城;乾隆十九年(1754年)设巡检于今县城,称新城;嘉庆三年(1798年)设新城县丞于今县城,与普安分地而治,属兴义府辖;宣统三年(1911年),宣告脱离普安县,暂设新城县。 民国元年(1912年)复设新城县丞,10月,又废新城县丞,拨普安、安南、安龙、兴义部分插花地设新城县;民国三年(1914年)1月改新城县为新县,7月,定名兴仁县,设县公署,属黔西道辖;民国十七年(1928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省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县城;二十七年移驻安顺;二十八年复驻县城。 1949年12月19日兴仁专署和平起义,县境解放。 建国后,1950至1952年属兴仁专区辖,1953至1956年属兴义专区辖,1956至1965年属安顺专区辖。1958年12月贞丰与兴仁合并,称兴仁县,县治设县城,1961年7月恢复两县原建制。1965至1981年9月复属兴义专区辖。 1982年5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立,兴仁属其管辖。 兴仁县辖4个街道办事处(东湖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真武山街道办事处)8镇(屯脚镇、巴铃镇、回龙镇、雨樟镇、潘家庄镇、下山镇、新龙场镇、百德镇)6乡(李关乡、民建乡、鲁础营乡、大山乡、田湾乡、新马场乡)134个行政村、9个社区、19个居委会。 【参考文献】:贵州指南 |
回答者:黔福丫丫 (级别:黔学前儿童) 日期:2014/9/16 14: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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