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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黔西南州贞丰县查处了一起教师与学生“争食”营养餐的恶性案件,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拍手称快。 事情还要从去年的民生监督观摩会上说起。2015年5月,贞丰县召开民生监督现场观摩会,当观摩人员到贞丰县鲁容乡鲁容中学进行观摩时,一名学生端着饭盒走到观摩组人员面前说: “领导,我们的伙食怎么这么难吃啊,你看,天天是豆腐皮。”观摩结束后,这一情况立即反映到了县纪委,县纪委立即安排鲁容乡纪委进行核实,并要求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鲁容乡纪委经过明察暗访,发现鲁容乡初级中学学生营养餐质量较差,学生意见很大。办案人员随即提取该校营养餐采购清册、入库记录及留样记录等资料。 调查发现,该校学生营养餐存在许多问题:一是采购食材入库多,但没有在营养餐留样记录上有所体现,留餐记录反而体现出学生吃的菜品种比较单一,比如鸡蛋、牛肉等采购入库时有,但学生留餐记录上却没有,买来的好菜凭空消失了;二是采购的物品相当一部分与营养餐无关,比如厨具、卫生用品、服装等物资,共涉及资金7308.5元,而这些都应该是用其他经费解决,不能用营养餐经费报销;三是该校营养餐资金大量节余,却没有完全用在学生身上就被收回,致使营养餐饭菜质量缩水。 经查实,该校校长黄进坤于 2015年3月以会议形式安排用营养餐经费购买牛肉、鸡肉等,用于陪餐教师加餐,并由该校负责营养餐的校政教主任韦芦具体实施,在采购过程中,用营养餐经费购买厨具、卫生用品等耗材补充学校食堂,并为食堂工作人员按100元/套的价格购买6套工作服。同时,该校未认真合理安排好学生营养餐资金,学生人均每餐为3元左右,低于4元每餐的标准,营养餐缩水25%。 黄进坤、韦芦身为鲁容乡初级中学校长和分管营养餐的政教主任,通过会议形式挤占学生营养餐用于陪餐教师加餐,未合理安排好学生营养餐资金,导致学生营养餐“缩水”,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失职渎职,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16年3月31日鲁容乡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进坤、韦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黔西南州纪委) |
回答者:全晓得 (级别:黔中学生) 日期:2016/5/12 17:2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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