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最新的超限认定标准,自2016年9月21日起,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车货总重二轴车最高不超过18吨、三轴车最高不超过27吨、四轴车最高不超过36吨、五轴车最高不超过43吨、六轴及以上车辆最高不超过49吨,具体限额吨位视货车车型而定,超过上述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卸载和处罚。车辆载物不得超过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
同时,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从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定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在2016年9月21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到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