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明节小长假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免费时间从4月5日0:00至4月7日24:00。届时,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在免费节点开始和结束的前几个小时采取发放纸券凭证的方式,做好收费到减免的过渡。
昨日,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通报了相关通行细则,在4月4日18:00至24:00期间,高速收费站将对入站的小型客车发放纸券,作为缴纳通行费的凭证;4月4日24:00驶离出口的,免费通行,勿需停车。
从4月5日0:00起至4月7日20:00,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不停车免费通行,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在4月7日20:00至24:00期间,再次开始进入高速的小型客车发放纸券,出收费站时经专用车道不停车免费通行;超过4月7日24:00出收费站的,凭纸券按规定缴纳通行费。
车辆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前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如果要少缴纳通行费,可根据实际位置和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然后重新领卡或纸券进入高速公路。
为确保节日期间车辆畅行进出收费站点,小型客车应按照收费站设置的指示牌、交通诱导标识的提示减速从专用免费车道通行;安装有电子标签(OBU)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进出收费站时请行驶ETC车道。
需要了解高速公路相关讯息、报警、救援等,可拨打服务电话:96196、96122、12122。司乘人员对高速公路收费及服务进行投诉举报的,请拨打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851-6995663,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