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公积金缴存标准(2016年)】
近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作出调整,月缴存上限调整为3826元,月缴存下限调整为160元。新标准执行时间从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严格实行“控高保低”原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度遵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基数下限为上一年度遵义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个人各12%,最低为单位、个人各5%。
以此计算,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3826元(单位、个人各1913元),相比上一年度的3430元增加396元,月缴存下限为160元(单位、个人各80元),相比上一年度的126元增加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