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独山县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免费的对象和免费的项目为:
一、免费对象
(一)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对象;
(三)城镇“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力、无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
(四)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县城居民中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二女绝育家庭夫妇;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六)享受民政部门抚恤的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两参”(参战或参加核试验)人员;
(七)现役军人;
(八)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无名尸体。
二、免费项目
(一)遗体接运费;
(二)遗体收敛、装卸费;
(三)遗体冷藏费;
(四)遗体火化费;
(五)骨灰寄存费;
(六)骨灰盒费。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费对象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免除以上六项费用,其它费用由死者家属自行支付。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无名尸体火化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额免除。
三、办理程序
承担丧事的经办人,应向死者原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独山县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死者原户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者所属免费对象类别的相应证明材料。
县民政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经办人持《独山县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殡仪馆办理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手续。
独山县殡葬服务电话:4968666
独山县价格举报电话:12358
独山县殡葬监督电话:3222541、323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