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教育惠民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500-800元/生/年。(需申请)
2.义务教育“三免两补”:三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免除住宿费。两补:国家在全省65个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包含农村户口在县城就读的学生),补助标准4元/生.天,全年800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需申请)。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进行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需申请)。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需申请)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除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属于我省户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学费,免学费标准为2000 元/生/年。(需申请)
独山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