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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城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时间:2014/1/2 来源:贵州便民助手 作者:网络

龙里县城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执行日期】从2014年1月10日开始

收费时间】每天7:00至21:00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

一类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瓶车)1元/次。

 

二类车辆:轿车、12座(含12座)以下小客车及2.5吨以下(含2.5吨)小型货车3元/小时,1小时后加收1元/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5元。

 

三类车辆: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的货车5元/小时,1小时后加收1元/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免收停车服务费: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和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煤气、市政工程等抢修车辆、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以及执行公务的消防车、应急抢险车、军车、警车、城管执法车辆。

       


 

【报道原文】

1月10日起,龙里县将对城区2000多个机动车位和218个摩托车位临时停车位按标准收费,其中,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的货车5元/小时。


 

据介绍,为全面治理车辆乱停乱放,龙里县决定引入市场化管理模式,推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偿使用制度,实行部分路段停车收费。目前,该县城区城市道路上已设置2003个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和218个摩托车位,制定了停车时间及收费标准,即每天7:00至21:00,收费标准为:一类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电瓶车)1元/次。二类车辆:轿车、12座(含12座)以下小客车及2.5吨以下(含2.5吨)小型货车3元/小时,1小时后加收1元/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5元。三类车辆: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的货车5元/小时,1小时后加收1元/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和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煤气、市政工程等抢修车辆、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以及执行公务的消防车、应急抢险车、军车、警车、城管执法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该标准将从1月10日正式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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