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分)业务办理便利程度,现将相关业务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件受理:由黔西南州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兴义市建设路22号)变更为黔西南州、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窗口(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桔山广场)。
二、经办程序:
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分)报备登记(可现场、电话登记,电话:0859-3112448)。
2.对登记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工伤鉴定人员开具现场医学复查评估通知单。
3.受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或复查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的申请。
4.发放劳动能力鉴定(复查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结论书及打印送达回执。
三、办理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起。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