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5年市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来源:市公安局 日期:2015-03-03
各县、自治县公安局,直属分局: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贵州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规定,结合安顺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的实际,明确下列28个单位列为市消防支队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家机关(4家)
中国共产党安顺市委员会、安顺市人大、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政协。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5家)
安顺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贵州移动客服二中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顺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三、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2家)
国电安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2家)
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安顺液化气储备站、中石化安顺分公司油库。
五、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2家)
贵州飞机制造厂、贵州百灵制药有限公司。
六、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2家)
安顺火车站、安顺黄果树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3家)
安顺市图书馆、若飞故居管理处、安顺文庙。
八、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4家)
国电天瀑大酒店、安顺中环百盛商场、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安顺西秀分公司、安顺大润发超市。
九、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4家)
安顺市文化中心、安顺市实验学校、安顺市第二中学、安顺市人民医院。
未列入市消防支队管理的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由各县(区)公安局按所属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分级列管的原则,确定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备案。
以下2014年市级列管的39家重点单位调整到由各县(区)公安消防大队列管:
一、调整到西秀区列管的重点单位(18家)
安顺市人民法院、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安顺市邮政局、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公司、贵州安顺华荣集团、安顺市荣建大厦、贵州君临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顶尖量贩歌厅、安顺西街乐购城、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分行、工商银行安顺支行、农业银行安顺支行、建设银行安顺支行、中国银行安顺分行、贵州省烟草公司安顺分公司、安顺市第一中学、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二、调整到开发区列管的重点单位(15家)
贵州银行安顺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安顺分行、贵州省安顺市德力包装发展有限公司、安顺市凯旋大酒店、王府宴会厅、北京华联安顺南马广场店、南马广场王府大商城、贵州泰翔柏丽酒店有限公司、安顺帝国娱乐有限公司、安顺市兴伟家具城、安顺开发区天籁朝歌KTV会所、安顺领域KTV、水世界洗浴中心、 安顺学院、贵航302医院。
三、调整到平坝县列管的重点单位(3家)
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锻造分厂、贵州平坝县台泥水泥厂。
四、调整到镇宁县列管的重点单位(1家)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五、调整到普定县列管的重点单位(1家)
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安顺换流站。
六、调整到关岭县列管的重点单位(1家)
关岭自治县万绿城假日酒店。
2015年3月2日
安顺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