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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2010年)

时间:2013/6/3 来源:贵州便民助手 作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贵州省2010年高考填报志愿规定》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为有利于维护考生利益,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制定本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含体育、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考生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即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并划定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和中职单报高职院校志愿。

二、录取批次顺序

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录取院校→②第一批本科院校→③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定向→④第二批本科院校→⑤第三批本科院校→⑥高职(专科)院校。

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要求

(一)我省今年在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改革,志愿设置为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有6个专业和1个专业调配。

(二)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院校投放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是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再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仍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再看数学。

四、其他批次院校的志愿设置

(一)“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本科统招志愿、1个本科定向志愿、1个本科预科志愿、2个高职(专科)统招志愿,其中本科统招志愿设有6个专业,本科定向志愿设有3个专业,本科预科志愿设有3个专业,高职(专科)统招志愿设有3个专业。

(二)“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3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和平行志愿设有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有3个专业。

(三)“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和平行志愿设有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有3个专业。


五 、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

1. 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

2. 提前批录取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属部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军检,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 空军招飞局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二)香港、澳门高校

1. 香港特区高校

(1)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等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按学校要求登陆学校网站自主报名。录取时考生高考成绩须达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已被上述高校录取的考生应于2010年7月7日前到各市(州、地)招生办办理确认手续。

2. 澳门特区高校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五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各校招生网站报名。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三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于6月25日在网上填报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志愿,其志愿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栏内,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投档安排在提前批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1.“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按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降分投档。

2. 全省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贵州民族学院招收的少数民族体育本科预科。

3. 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贵州民族学院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获得艺术文考通知书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贵州民族学院相应专业的少数民族艺术类本科预科。

(五)体育、艺术类

1. 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 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3. 获得全省艺术统考专业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可报考:

(1)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4. 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5. 获得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文考通知书的考生,须按照无指定招生计划省外院校代码(可不填专业代码),在“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批次”填报志愿。

6. 参加贵州民族学院空中乘务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志愿。

7. 体育、艺术兼报文、理科类的考生,文、理科志愿不能填报在“体育艺术类院校” 栏目内,只能按文、理科填报志愿的规定填报在除提前批录取院校外的其他批次相应栏目内。体兼理或体兼文和艺兼理或艺兼文科类考生的录取,先按考生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全部落选后,方可转入考生所填报的文、理科类专业的录取。

(六)定向生

1. 根据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我省继续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0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到生源所在市(州、地)教育局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市(州、地)教育局于7月1日前将签约名单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中心。

录取时,省招生考试中心将根据各市(州、地)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不予投档。

2. 经省教育厅同意,今年铜仁学院将招收免费师范定向生,毕业后定向到铜仁地区所辖各县基层学校任教。铜仁学院体育艺术免费师范定向志愿,填报在“铜仁学院体育艺术免费师范定向”栏内;铜仁学院文(理)科免费师范生志愿填报在“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定向”栏内,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凡拟填报铜仁学院免费师范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4日至7月3日到铜仁地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铜仁地区教育局于7月6日前将签约名单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中心。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投档。

3. 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 凡填报贵州大学定向志愿的并被录取的考生应于2010年7月30日前到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5. 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医学院校将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我省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将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在我省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当地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相关政策说明

1. 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只能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 政策照顾加分有两类: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都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高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具体要求。

六、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 考生志愿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系科(专业)和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填报志愿,并要认真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要认真仔细地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对高等学校已按考生志愿录取而不到校报到的考生,省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后将如实记录在考生下一年度电子档案中。

2. 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报告,一旦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由考生本人负责。

3.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

4. 填报外语院校及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按省招生考试中心安排的时间到所在地区招生考试机构参加英语口试。英语口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6月12日进行。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5. 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装入考生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6. 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配录取”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见。

7.“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本科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

8. 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报。

9. 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和“中职单报”考生报考中国矿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本科志愿,填报在“中职单报本科院校”志愿栏内。

10. 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1. 录取信息查询

各批次院校录取中,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省招生考试中心主页(http://www.gzszk.com)的“2010年高考录取信息快递”栏目,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12. 补报志愿

补报志愿工作安排在各批次院校所有志愿录取完毕后进行,若各批次院校按规定投档后仍出现院校不满额的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省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补报志愿时间,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gzszk.com ),进行网上补报志愿。网上补报志愿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中心主页发布的相关信息。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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