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下发的《2015年全市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起,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为云岩区、南明区每年6360元;
第二档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每年2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