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1400元/月
日前,2015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出台,兴义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00元,执行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起。
据了解,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1600元/月,二类地区1500元/月,三类地区1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7元/小时,二类地区16元/小时,三类地区15元/小时。
据悉,我州兴义市被划分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增至1600元/月;兴仁县和安龙县被划分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增至1500元/月;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和晴隆县被被划分为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增至14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