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安顺市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邮政编码:561100
办公地址:平坝区天马大道24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和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事项。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统筹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表彰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统筹实施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十)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工伤保险各项任务;组织拟订全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确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责调整。
1.将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
2.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区医保局。
3.将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