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单位名称: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简称:市人社局
单位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新城百花路13号(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22245(传真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负责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手续;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做好社会保险公共平台建设。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按照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贵阳市关于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十三)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