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路
办公电话:0859-72320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通讯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三楼)
邮政编码:561500
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发放、管理和运营实施行政监督;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相关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和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抓好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监督执行劳动标准;全力抓好劳动关系调处工作,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并抓好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十)贯彻落实工伤保险规划、标准和工伤预防、认定、康复相关政策,按规定管理和监督实施。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做好“放管服”改革及权责清单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