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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起,贵阳市未取得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限行范围将扩大到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1月15日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在此之前,只对违规车辆给予警告不做罚款处罚。 为避免“黄标车”和尚未申领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驾驶人不适应限行范围的变化,贵阳市交管局与市生态委共同研究后,决定从2015年元月1日至2015年元月15日,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给予警告不做罚款处罚,2015年1月15日以后将严格按照公告规定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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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贵州梦(级别:黔中学生)日期:2015/1/1 5: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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