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一老者晚节不保,竟然对自己儿媳妇下手,审理中他辩称是为延续香火。日前,遵义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其批准逮捕。
现审理查明,55岁的令狐某系遵义县南白镇人,2013年12月的一天清晨,令狐某见老婆儿子均外出了,只有自己和尚在睡觉的儿媳妇周某在家,歹意渐生,就进入周某卧室,一阵乱摸将周某弄醒后采用语言威胁、诱骗等方法将周某奸淫。事后,令狐某给了周某20元钱,令其不要张扬,否则就杀了他。今年元月份的一天,令狐某如法炮制,再次将周某奸淫。见平安无事,令狐某的胆子就大了起来,3月19日,又将周某介绍给红花岗区深溪镇谢某(在逃),谢某在其家中又多次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
警方查明,周某在七八年前嫁到遵义县南白镇令狐某家中。夫妻俩均系智障人士,结婚多年膝下无子。令狐某觉得养周某是累赘,一直想找机会为自己补偿。在这样的动机支配下,他干出了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据周某交代:令狐某不论白天晚上,一有机会就动手动脚,即便是晚上,因周某经常只身一人睡觉,令狐某等其他家人休息后就“悄悄的摸进我睡觉的那间屋,强迫我和他‘做事’”。
经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鉴定,周某系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而检察机关在提审令狐某时他一再辩称他为了延续香火才不得已做出如此之事。
遵义县检察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令狐某利用儿媳妇智力障碍,采取威胁、哄骗等方式,与无性防卫能力的周春花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其行为符合强奸犯罪的特征。4月中旬,该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令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