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经常对妻子实施家暴,在一次家暴中,妻子反抗时将他杀害。案发后,法院依法判处该女子8年有期徒刑。女子的婆婆觉得刑期过重,找到律师为儿媳上诉,希望减轻她的刑期。
2014年9月2日晚,贵阳市经开区一房屋内,29岁男子小凯(化名)被人用钝器袭击右侧脑部,因伤重于次日上午死亡。警方调查发现,行凶者是小凯的妻子小菊(化名)。当晚,醉酒的小凯两次烧被子和纸屑要挟妻子给他钱花但遭拒绝,随后对小菊殴打。小菊从床下找出铁锤,打了小凯的脑袋几下。
据悉,小凯是息烽县人,小菊和他结婚多年,两人育有一对年幼的子女。小凯的母亲吴女士介绍,“儿媳很孝顺,儿子脾气不好,爱喝酒赌钱,为这事经常和儿媳争吵并打她。”
今年5月,该案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菊有期徒刑8年。在一审判决书上,法院采纳了小菊投案自首、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及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辩护意见。
“儿子死了我也难过,不过都是他的错。”吴女士说,她觉得对儿媳的处罚重了,要为她上诉希望能减轻刑期。6月初,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承接了小菊的案子,向法院递交上诉状。该事务所钟远人律师说,从一审判决看出,法院已充分考虑减刑因素,但是否忽略在案发时,小菊是在制止小凯放火犯罪中受到家暴,进行自卫时造成悲剧发生。
“小菊在村里的口碑很好,她婆婆叫村里人在谅解书上按手印求情,我们都去了。”熟悉小菊的十几位村民说,他们不太懂法律,但希望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法院能对小菊宽大处理。
目前,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已经整理材料,连同小菊的刑事上诉书递交省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