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飞(图)
1896年10月11日(清光绪二十二年农历九月初五)诞生于贵州省安顺县城北街,取名运笙,号继仁。1905年入贵阳达德学校读书。1916年随黄齐生(其二舅父,任贵州政府出外联络代表)到江苏、山东、河南、山西等省,进行反帝制的宣传活动。1917年在贵阳达德学校任小学教员。同年12月,他考取贵州省黔中道留学日本官费生,在日期间初步接触马克思主义思想。1919年5月回国。10月从上海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底,王若飞与周恩来、赵世炎等发起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1922年夏秋,由阮爱国(胡志明)介绍加入法国共产党,同时向国内党中央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中国共产党中央通知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并批准王若飞等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3年4月,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5年4月从苏联回国,先在上海党中央机关工作,后任中共豫陕区委书记。1926年2月调到上海党中央工作,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参加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6月以后,接受中央派遣回到上海,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农委书记。
1928年6月,王若飞赴莫斯科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主动请求留在苏联,进入列宁学院学习。7月以后,担任中国共产党驻农民国际的代表,并参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工作。1929年7月,他在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十次全会第十二次会议。同年冬季,在苏联工产党清党时,张国焘提出王若飞参加了陈独秀的反党活动,建议开除王若飞的党籍,后经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审查,认为王若飞参加陈独秀反党活动一说是没有根据的,但认为王若飞在中共六大上为陈独秀辩护是错误的,决定给王若飞以严重警告和劳动一年的处分。1930年秋至1931年夏,王若飞在莫斯科斧头镰刀工厂做铁工。1931年7月回到国内。8月,任中共西北特别委员会书记。1931年10月21日,王若飞在包头泰安客栈被当地警察局逮捕。1934年4月,绥远高等法院以“危害民国”罪判处王若飞有期徒刑十年。1937年4月,王若飞在党组织的营救下无条件出狱,8月抵达延安。后历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宣传部长、八路军副参谋长、华北华中工作委员会秘书长,1940年夏,王若飞调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兼党务研究室主任,之后他起草和参加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和《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
1943年12月,王若飞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关于大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的报告,系统地总结了我党的经验教训,对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主要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1944年5月作为中共代表参加国共两党谈判。8月13日,毛泽东在延安干部 会上作《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的报告,指出抗日战争阶段巳经过去,今后是建立什么样国家的问题,报告吸取了王若飞对时局和今后斗争的若干看法。8月28日,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由延安飞往重庆参加同国民党的和平谈判。谈判期间,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为争取和平、民主、团结,王若飞作了很大的努力,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1945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王若飞被选为中央委员。1946年4月8日,王若飞乘飞机由重庆回延安向党中央请示汇报工作,飞机行至山西兴县黑茶山不幸触山失事,王若飞、叶挺、秦邦宪、邓发、黄齐生等同机遇难,王若飞时年50岁。
周恩来在4月19日重庆举行的追悼会,缅怀了王若飞的光辉思想和革命实践,对于他的不幸遇难一字一句地说:“失掉了他,好象失掉了一种力量,失掉了一种鼓励,失掉了一个帮手。”
毛泽东为“四八”烈士题词:“为人民而死,虽死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