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地方早有建置。明洪武五年(1372)正月,设置贵竹长官司,属贵州宣慰司,三月置金筑长官司。万历十四年(1586)二月,以贵竹、平伐长官司地置新贵县,属贵阳府。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置贵筑县。
1950年,设贵阳专区,驻花溪镇,1952年,专署驻地迁贵定,改称贵定专区,贵筑县隶属贵阳市。1955年,贵筑县隶属贵定专区,1956年,贵筑县隶属安顺专区,1957年11月,贵筑县并入贵阳市。1958年2月,以原贵筑县城的一部分置花溪区。
2000年1月21日,国务院致函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省设立贵阳市小河区的批复》(国函〔2000〕10号)。同意设立贵阳市小河区,小河区辖贵阳市小河镇和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区人民政府驻黄河路。
2012年11月15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90号),同意撤销贵阳市花溪区、小河区,设立新的贵阳市花溪区,以原花溪区、小河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花溪区的行政区域。花溪区人民政府驻贵筑街道明珠大道192号。
【行政区划】
截至2013年9月,花溪区下辖2镇:青岩镇、石板镇,7乡:燕楼乡、孟关乡、久安乡、马铃乡、麦坪乡、黔陶乡、高坡乡,18个社区服务中心,共122个行政村,52个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