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历史沿革
时间:2025/1/9 来源:多彩贵州信息港 作者:贵州梦
黎平建置历史久远。五帝时属西戎,殷为鬼方,周属楚,秦代隶属黔中郡,汉代属武陵郡,晋属罈城县,梁属龙标县,陈属沅陵郡,隋属辰州。唐为龙标县、叙州。
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置福禄永从长官司,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年)置古州八万军民总管府,元至治二年(1322年)总管府废,设上黎平长官司,黎平从此得名,属湖广行省思州宣抚司。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四月,废上黎平、乐敦洞二土司,建五开卫于五脑寨(今德凤镇),实行军政统管,辖5所2屯14长官司。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思州宣抚司被革除,设黎平府于官团(今黎平寨南),隶属贵州承宣布政使司,辖潭溪、八舟、古州、曹滴、洪舟泊里、福禄永从、西山阳洞7长官司。黎平境内实行军民分治,五开卫辖所、屯,隶湖广;黎平府辖长官司,隶贵州。
明宣德九年(1434年),革新化府并入黎平府,府城驻地由官团迁入五脑寨,为府卫同城,由原辖7司增加新化府辖中林验洞、新化、湖耳、龙里、亮寨、欧阳、赤溪楠洞7司,共14长官司。
明正统六年(1441年)废福禄永从司,设永从县,仍隶属黎平府。
清雍正三年(1725年),隶湖广的五开、铜鼓二卫改属黎平府。
清雍正五年(1727年),五开卫改设开泰县,铜鼓卫改设锦屏县,两县仍属黎平府,并改楚省靖州的天柱县归黎平府,十一年(1733年)天柱县改隶镇远府。八年(1730年)设古州厅同知,属黎平府。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设下江厅通判。
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锦屏县改设锦屏乡,设县丞。至此,黎平府辖古州、下江二厅、开泰、永从二县与潭溪等14长官司512寨。
民国2年(1913年),原府、州、厅一律改为县,故废黎平府,设黎平县和洪州分县(驻水口),隶属镇远道。原属黎平府的古州厅改为榕江县,下江厅改为下江县,开泰县移至锦屏设置锦屏县,永从县依旧。
民国12年(1923年)镇远道废,黎平县直属省辖。
民国15年(1926年)黎平县下设中区(县城)、二区(敖市)、三区(中潮)、四区(水口)、五区(宰滚)、六区(增冲),区下设保、甲、牌。
民国21年(1932年)黎平县辖8个区,135个乡镇。
民国24年(1935年),贵州第十行政督察区设于黎平,辖黎平、永从、下江、榕江、锦屏、天柱、剑河七县。
民国25年(1936年)3月,贵州第十行政督察区撤销,黎平县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洪州分县撤销。
民国26年(1937年)11月,黎平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下辖县城、敖市、中潮、水口、宰滚、增冲、孟彦、毛洞8个区,45个乡镇,249保,2836甲。
民国28年(1939年),全县为8个区,废乡建联保,有37个联保,222保。
民国30年(1941年)6月,永从、下江二县合并为从江县,县驻地设在丙妹镇。原永从县划为镇,改属黎平县。黎平县原辖新化、隆里、地茶等地拨归锦屏县,色边划归榕江县,增冲划归从江县。原属永从县的下皮林以北村寨及榕江县的绍洞、岑门划归黎平县。同年黎平县废区设乡,全县为23个乡镇,192个保,2130甲。
1950年3月1日,宋茂玉率领中国人民解放军51师152团接管黎平,成立黎平县人民政府。是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186师556团进驻黎平,平息杨标的武装叛乱,恢复黎平县人民政府,废除民国政权和保甲制,全县建立德凤、中潮、孟彦、茅贡、永从、水口6个区,20个乡镇,179 个行政村。
1952年独山专区改为都匀专区,黎平县隶属都匀专区。年底由6个区调整为7个区。
1953年,全县7个区调整为9个区,107个小乡镇。9个区为:一区德凤、二区中潮、三区孟彦、四区茅贡、五区双江、六区水口、七区龙额、八区洪州、九区尚重。
1956年初,黎平县由都匀专区划规镇远专区。7月23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州府驻地凯里,镇远专区废,黎平县隶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设9个区、61个乡镇。
1958年设9个区、60个乡、365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9月撤区,全县由365个高级社组成21个人民公社;11月15日,由21个人民公社并为9个人民公社。
1967年4月2日,“造反总指挥部”宣告夺取中共黎平县委员会、黎平县人民委员会的党政财文大权,4月28日建立“毛泽东思想黎平县革命委员会”,并建立区、公社“革命委员会”。同年建立城关镇,全县为66个公社1个镇。
1970年2月,恢复9个区、66个公社、1个镇。
1981年5月3日,黎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黎平县人民政府,“黎平县革命委员会”自然消失。
1983年7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双江区更名为岩洞区,岑牙公社更名为牙双公社,新化公社更名为平架公社,少兴公社更名为肇兴公社,团结公社更名为草坪公社,企寨公社更名为器寨公社,青光公社更名为己流公社。全县共设9个区,65个公社,1个镇,394个生产大队,3148个生产队,4个居民委员会,1502个自然村。
1984年5月22日,撤销人民公社建置,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7月20日,撤销德凤公社和城关镇,建立德凤镇;撤销尚重、孟彦、中潮、水口、洪州、敖市、高屯7个公社,并改建为7个镇;撤销平寨公社建立平寨乡和六合乡;撤销顺化、滚懂公社,建立顺化瑶族乡和滚懂瑶族乡。同时将高青公社的岑浦大队划归滚懂瑶族乡。9月3日,德凤镇升格为区级镇。全县共有9个区,1个区级镇,58个乡(包括2个瑶族乡、7个乡级镇,395个村民委员会,3135个村民小组,4个街道居委会,53个居民小组。
1990年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德凤镇街道办事处。是年,全县有居民委员会17个,村民委员会403个。
1992年1月25日,省人民政府(1992)33号文件《关于黎平县建镇并乡撤区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黎平县撤9个区、1个区级镇,65个乡(镇),并为25个乡(镇),辖403个村民委员会,18个居民委员会。
1999年12月17,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黎平县岩洞乡,设立岩洞镇。同意撤销黎平县九潮乡,设立九潮镇。全县辖10个镇,15个乡(2民族乡),403个村,19个居民委员会,1490个自然寨,3088个村民组,114个居民组。
201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肇兴乡、龙额乡、双江乡撤乡设肇兴镇、龙额镇、双江镇。
2013年,全县403个村民委员会合并为251个村民委员会。
201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高屯镇、德凤镇,设立高屯街道办事处和德凤街道办事处。
2015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茅贡乡、永从乡、地坪乡撤乡设茅贡镇、永从镇、地坪镇。全县辖9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14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251个村民委员会、21个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
2019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黎平城关地区新设立龙形街道。全县辖9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14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90个村民委员会、3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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