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统九年置施秉县。
施秉县所辖境,殷周时(前771)属鬼方。春秋时属牂牁。战国时属大夜郎国。秦代时属象郡。
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西北部的偏桥等地隶属牂牁郡且兰县,东南部(今胜秉等地)隶属武陵郡。南北朝至北周,分属南牂牁郡和东牂牁郡。
隋大业三年(607),偏桥等地区属牂州牂牁郡,胜秉等地属辰州沅陵郡。
唐时,改郡为道,偏桥以西属黔中道,以东属岭南边陲。天宝三年(744),隶于充州,其偏桥等地受辖于东邻县,胜秉受辖于昭明县。宋时属矩州大田溪洞地。
元至元年间,设置偏桥、德胜和施秉前江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宣抚司。
明洪武五年(1372),以偏桥故地置偏桥长官司,以前江故地置施秉蛮夷长官司,均属思州宣慰司。二十三年(1391),置偏桥卫,隶湖广都司。永乐十二年(1414),偏桥卫、施秉蛮夷长官司改隶镇远府。正统八年(1443),以施秉蛮夷长官司地置施秉县。天启元年(1621),废施秉县。崇祯四年(1631),复置施秉县建制。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裁偏桥卫入施秉县,移县治于偏桥卫城。雍正七年(1729),以旧县治胜秉(亦名老县)设施秉分县,置县丞驻节。如上建制直至宣统年间,未曾更动。
民国二年(1913),隶属于黔东道(驻镇远);十二年(1923),废黔东道,施秉县直隶于省;二十四年(1935),施秉县隶于贵州省第八行政督察区(驻镇远);二十六年(1937),隶于第一行政督察区(驻镇远)。
1949年11月,施秉解放, 1956年,由镇远专区隶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撤施秉县建置,并入黄平、剑河两县;1962年,恢复施秉县建制,隶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直至现今。
2009年,施秉县辖4镇、4乡:
镇:城关镇、双井镇、牛大场镇、杨柳塘镇。乡:白垛乡、甘溪乡、马号乡、马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