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至2017年贵州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文
时间:2013/12/11 来源:贵州日报网络版 作者:网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13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按需施教。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围绕贵州发展主基调主战略,坚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履行职责和健康成长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
分级分类,全员覆盖。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分级负责,各有侧重,增强统筹性和针对性,实现全员培训。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问题为导向、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精选培训教材,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改进方法,严格管理,实现培训的规模、质量与效益相统一。
深化改革,推动创新。改革办学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积极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三)培训目标
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促进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以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加强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促进广大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群众工作、善用新闻媒体和狠抓工作落实的能力普遍提升。
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为内在要求,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优化整合资源,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干部教育培训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
(四)指标要求
加强干部脱产培训,保证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相应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见附件1)。拓展网络培训,保证网络培训达到一定的覆盖率和人均年学时数(见附件2)。
二、培训内容
(一)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突出抓好理论武装
组织广大干部认真研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著作,引导干部深入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掌握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作为必修课。
(二)以强化宗旨意识为核心,深入开展党性教育
加强党章学习培训,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转变作风“十不准”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思想防线,提高防腐拒腐的能力。
加强党史国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将其作为必修课,帮助干部了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来龙去脉,深刻认识党的两个历史问题决议总结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加强贵州省情教育,引导干部正确认识省情,准确把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教育干部牢记责任、敢于担当,增强发展自信、跨越自信和小康自信。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开放创新、团结奋进”的贵州时代精神。
(三)以推动科学发展为根本,着力强化能力培训
大力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乡统筹发展、开放型经济等方面的培训,重点围绕“5个100工程”发展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干部服务经济发展、推动跨越赶超的本领。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政治文明等方面的培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大力开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民生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和谐社会、和谐贵州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生态文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本领。
(四)以提升综合素养为目的,切实加强知识更新
围绕干部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需要,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信息传播、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树立国际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素养。大力开展各种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培训,提高干部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分类、按需施教和分级负责、全员覆盖的要求,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任职培训、网络培训、自主选学等方式,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的素质能力。
(一)党政干部
1、领导班子成员。以理论武装为根本,以党性教育为核心,以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解放、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
主要任务:(1)厅级领导干部。省委组织部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或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安排的专题培训;每年安排240名左右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等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州)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组织部每年选派新任县委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任职培训;选派一定数量县委书记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每年安排240名左右的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等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省直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市(州)直部门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分管领导干部到省内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各市(州)抓好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3)各级组织部门根据中央组织部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应急管理部门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4)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各级统战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
2、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全省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为主要对象,着力开展政治理论、理想信念、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发展、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公务员队伍。
主要任务:(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5年内将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轮训一遍。(2)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安排600名左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到省行政学院等省内外培训机构培训。(3)省直机关工委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到省直机关党校培训。(4)省直部门对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开展全员培训。(5)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每年安排1000名左右省直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到省内培训机构参加自主选学。(6)市(州)和县(市、区)直单位分别抓好本单位公务员培训。(7)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组织抓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并督促指导同级各单位抓好内设机构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8)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将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计划和要求抓好落实。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企业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以企业家、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为主要对象,着力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企业管理、企业核心领导能力、创新能力、企业文化、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熟悉国际惯例、具有战略眼光、善于驾驭市场的优秀企业家队伍。
主要任务:(1)省委组织部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的支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省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执业(职业)资格人才到省内外培训机构培训。(3)省委宣传部负责抓好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4)省委统战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5)各企业负责抓好本企业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科技创新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新技术人才等为主要对象,着力抓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理论知识、思想道德、创新创造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强、专业水平高、创新创造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主要任务:(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培训,逐步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体系。(2)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150名左右“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百人领军人才”及“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到省内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培训1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4)省委宣传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宣传文化系统业务骨干到省内外培训机构培训。(5)省教育、科技、经信、卫生、农业、水利、林业、国资等部门负责抓好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7)各行业部门每年重点培训2万名左右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8)市(州)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抓好本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中青年干部。以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和加强实践锻炼为重点,以厅级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为主要对象,着力开展政治理论、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服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勇于开拓创新、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堪当历史重任的中青年干部队伍。
主要任务:(1)省委组织部负责抓好厅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每年安排100名左右县处级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委党校参加培训;每年选派50名左右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表现好的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厅级后备干部到国(境)外开展中长期培训。(2)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赴港培训。(3)各级各部门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干部到党校、干部学院和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和严格的党性锻炼;积极开展优秀中青年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健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基层干部。以增强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能力为重点,以基层干部为主要对象,着力开展纠纷调处、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干部队伍。
主要任务:(1)省委组织部按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方案搞好示范培训。每年安排200名左右乡(镇、街道、社区)党政正职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基层干部到省内外教育培训基地培训。(2)省直垂直管理部门负责抓好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3)各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职责落实好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4)各级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对口支援培训、结对帮扶培训工作,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积极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培训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全覆盖。
在着力抓好以上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同时,进一步重视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在举办各种班次特别是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时,注意选派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培训。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妇联、省民委在省委党校举办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负责抓好非中共党员干部、民族宗教干部、党外代表人士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的教育培训。
四、工作措施
(一)改革办学体制
加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主阵地建设;加强社会主义学院、讲师团和干部学院建设;积极推进市(州)、县(市、区)党校(行政院校)办学体制改革,2015年前完成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任务;省委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市(州)、县(市、区)党校(行政院校)的业务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要加强对市(州)社会主义学院的业务指导。
充分利用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方面优质资源,提高我省干部教育培训的能力和质量。大力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提升专业化办学水平;利用贵州与国家有关部委、科研院所、知名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优势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争取对口帮扶城市支持,加大选派干部到对口帮扶城市培训的力度;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方针,择优利用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改进国(境)外培训工作,提高国(境)外培训质量。
加强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红色资源和改革发展新实践新成果,着力建设一批以遵义会议会址、息烽集中营等为代表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发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弘扬贵州精神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示范城镇、生态文明建设等改革发展示范教育基地,逐步培育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品牌。分期分批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到2017年全省建设15个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二)完善运行机制
全面推行培训需求调研制度,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作为依据设计培训项目,提出培训计划,2014年前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探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对知识能力类培训逐步推行项目招投标。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强化统筹,逐步建立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和新任职领导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调训。2017年前普遍建立组织调训为主、干部选学为辅的参训机制。完善干部培训情况考核、登记、跟踪管理制度,2015年前形成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从培训设计、实施、管理以及培训效果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努力探索科学的项目质量评估办法,结合不同培训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评估标准,把培训需求适配度、课程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教学内容满意度、教学方法有效性、教学组织有序性、学风校风良好度以及培训对干部能力素养提高的帮助程度等,作为质量评估的主要内容,对每个培训项目进行考核测评。把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标准,作为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指引。探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三)创新内容方式
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积极开发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具有时代特点和贵州特色的课程教材,开展精品课程评选工作,重点打造一批学员欢迎、务实管用的精品课程和案例。逐步制定全省干部分类培训大纲。
改进班次分类设置方式,以短为主、长短结合,开展模块化专题培训,加强现场教学,加大案例教学比重,2015年前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案例课程占能力培训课程的比例不低于30%。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加强自学。进一步办好“观风论坛”、“甲秀视线”等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讲坛学习,为各级领导干部就近学习创造条件。
加快信息网络培训平台建设,2015年前建立全省统一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积极运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教学,加强贵州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建设,逐步实现全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2017年前基本实现全省干部在线学习。
(四)强化师资建设
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培养造就一批了解贵州干部教育培训需求、适应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骨干教师。省委组织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省级培训机构骨干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通过挂职锻炼、实地调研、跟班学习、送教下基层等途径,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省委党校(行政学院)5年内将市、县党校(行政院校)教师轮训一遍;省社会主义学院5年内将市(州)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轮训一遍。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制度。
2015年前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把上讲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每年到同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授课。每年领导干部上讲台总课时占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逐步达到1/5。并选聘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等上讲台。市(州)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构成逐步过渡到以兼职教师为主。2017年前建立省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五)保证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贴。财政困难地方可以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加强学风建设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干部要带着问题参训,勤奋学习,学以致用。教师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培训机构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
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关于干部在党校学习培训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十五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追求奢华。培训机构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营造实事求是、勤奋好学的学习风气;要强化学员管理,杜绝聚餐吃请、公款宴请、搞“小圈子”等现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和学习成果作为学风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搞好理论研究
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建立理论研究交流平台,不断深化对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认识,开展干部教育学学科建设实践探索。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
(二)职责分工。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能,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抓好干部教育管理者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和宣传、统战、机关工委、人社、教育、经信、财政、国资、编制、发改等有关部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见附件3),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规划。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实施意见,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并抓好组织实施。
(四)强化督查。省委组织部负责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中期评估和5年总结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贵州省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2.贵州省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
3.贵州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分工表
附件1 贵州省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干部类别 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 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不低于(%) 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
县处级及以上党政干部 30 50 110
乡科级及以下干部 25 40 90
非公务员基层干部 25 40 40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30 50 110
专业技术人员 20 50 90
注:1.干部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远程教育(不含网络培训)、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2.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3.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4.总学时数的核定方法是,一个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之和。
5.非公务员基层干部指县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
6.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要符合调训率和参训率的规定要求。
附件2 贵州省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
干部类别 全省覆盖率(%) 每人每年达到的学时数不低于 每人每年达到的学时数不低于 每人每年达到的学时数不低于
2013年 2015年 2017年
厅局级 80 100 一 50
县处级 50 80 90 50
乡科级及以下 20 50 80 80
附件3 贵州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分工表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
省委组织部 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根据上级调训计划安排,承担省级领导、厅级领导干部、县(市、区)委书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的服务和落实工作;负责抓好厅级干部、厅级后备干部和县处级党政正职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省管专家、高层次人才的专题培训;负责抓好中青年干部、基层干部的示范培训。
省纪委、省监察厅 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参与抓好学风建设的督促检查。
省委宣传部 负责抓好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宣传文化系统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
省委统战部 负责抓好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统战系统干部、民族宗教干部、党外代表人士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培训。
省直机关工委 负责抓好省直机关内设机构处级及以下干部的示范教育培训。
省财政厅 负责做好同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承担部分优秀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开展全省公务员示范培训;负责组织抓好公务员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抓好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省经信委 负责抓好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抓好部分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省国资委 负责抓好省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负责组织抓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其他省直单位 按照职责负责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的教育培训。
各省管企业 负责抓好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 负责制定本地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 根据职责承担相应培训任务;落实领导干部、先进典型等上讲台授课制度;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对市(州)、县(市、区)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对市(州)、县(市、区)党校教师进行轮训。
省社会主义学院 根据职责承担相应培训任务;落实领导干部、先进典型等上讲台授课制度;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对市(州)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业务指导;对市(州)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进行轮训。
省委讲师团 根据职责承担相应培训任务。
遵义干部学院 根据职责承担相应培训任务。
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 根据职责承担干部在线学习培训任务,抓好网络在线学习平台、课件资源建设。
其他省级培训机构 根据职责和安排承担相应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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