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凯里市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市财政部门组织起草了《凯里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就我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审批管理、支出标准限额、经费报销和违规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二是差旅费实行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开支标准限额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三条,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报销管理、监督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严格报销和支出管理要求。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差旅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等凭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超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具备条件的应以公务卡方式结算住宿费、机票等支出。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部管理,出差人员应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办法》出台运行后,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办法规定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