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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核心专家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除具备《贵州省“四个一”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获奖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等一等奖,且排名前5位;获得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等二等奖,且排名前3位。 ②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教育部教学成果、农业部全国农业丰收等一等奖,且排名前2位;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教育部教学成果、农业部全国农业丰收等二等奖,省科技成果转化一等奖,且排名第1位。 ③获得1项以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一等奖或金奖,且排名前2位;获得1项以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二等奖或银奖,且排名第1位。 ④获得1项以上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文学艺术奖、省“五个一”工程奖等一等奖或金奖,且排名第1位;获得2项以上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文学艺术奖、省“五个一”工程奖等二等奖或银奖,且排名第1位。 2、在承担科研项目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1项以上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或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主持前述项目2项以上子课题。 ②主持3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含地区和青年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建设项目。 ③主持并完成5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社科项目。 3、在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国际综合或领域最高权威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被SCI、EI刊物收录论文20篇以上,或被SCI收录刊物他人正面引用500次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名义出版3本以上由国家级出版单位出版的专著,或出版6本以上由省部级出版单位出版的专著。 4、在经营管理、技术创新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新增利税5000万元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认可的。 ②通过管理、改革等方式新增利税1亿元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认可的。 5、在取得专利、生产许可证、技术标准、技术应用等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5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3项以上国家生产许可证,且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1项以上国家级品种审定,或3项以上省级品种审定,且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④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制定1项以上国家技术标准或3项以上行业(省级)技术标准,促进产品的规范化生产和进步,且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以主要参与完成人身份获得1项以上国家新药证书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1件国家新药临床试验批件。 6、在资格身份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特支计划)”及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 ②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学术技术带头人。 ③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贵州省省管专家等。 7、在文化艺术、临床医疗、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工程技术应用、农业技术推广、中医药研究与推广等方面开展创新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并经省有关部门认可。 |
回答者:搏燕 (级别:) 日期:2016/2/17 11:4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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