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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5日,贵州首家县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绥阳成立,绥阳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机构遵纪守法进入规划化管理。 该中心建立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开展对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组织有关金融机构宣传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知识,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对金融消费者开展调查,客观公正地公布结果,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信息,指导金融消费,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金融消费者的有效投诉进行交办并跟踪督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还通过大众传媒,宣传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批评、揭露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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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yang(级别:黔中学生)日期:2013/12/5 23: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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