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普定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
网站名称: | 普定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32 |
相近名称: | 普定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贵州省普定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
网址URL: | 普定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城关镇塔山路 (邮编:562100) |
电话传真: | 0851-38222074 |
电子邮箱: | [ 暂无普定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的电子邮箱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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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 黔IPC备12000232号 |
相关简介: | 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定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14〕71号)和《中共普定县委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定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发〔2014〕22号)精神,将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更名为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县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对所在地综合影响的对策研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审查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下达分解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与项目法人和安置地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 (四)组织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扶贫生态移民扶持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 (五)监督检查有关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违反移民工作条例的行为实施处罚。 (六)负责安排全县水利水电工程、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资金及物资,并对资金及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 (七)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移民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