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铜仁市环境保护局 |
网站名称: | 铜仁市环境保护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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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URL: | 铜仁市环境保护局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环东路65号 (邮编:554300) |
电话传真: | 0856-5238228 |
电子邮箱: | trhb228#126.com(发电子邮件时请将#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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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 黔ICP备12000022号 |
相关简介: | 铜仁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及相应的控制指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解决辖区内跨县、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三、承担落实市政府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制订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制订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对市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市规定权限,申报、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和推广强制性清洁生产。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区域自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矿山复垦、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我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全市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申报工作;参与制订环境保护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参与组织国内外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资金引进和项目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