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
网站名称: | 红花岗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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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系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总面积3.2平方公里。办事处机关位于新华路8号,内设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计生办、综治办、财政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安监站、科技宣教体育信息中心、城管站等十个科室。辖区有六个社区居委会,100多个居民小组,六个社区党总支部,一个办事处机关党支部、一个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三个非公经济党支部,常住户8684户,31114人;有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公园、旅游景点湘山寺庙等社区工作服务场所46处、学校3所。 办事处内设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计生办、综治办、财政所、计生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安监站、科技宣教体育信息中心、城管站等十一个科室。辖区有六个社区居委会。 办事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依照区委、区人民政府授权,领导和管理本辖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等各项事业; 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本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四、依法指导、协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扶贫、婚姻登记、民族宗教、老龄、关协、残联、殡葬和社团等社区服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区街居经济、城市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本级财政工作,协调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和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社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组织单位和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九、负责取缔、纠正在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堆物、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 十、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劳动就业推荐,组织社会救助,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十三、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街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科普活动; 十四、负责本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组织年度征兵、预备役登记、民兵整组、训练和国防知识教育等工作,做好“双拥”工作; 十五、办理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