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册亨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
网站名称: | 册亨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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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机构名称:册亨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县能源局) 主要职责: 县工科局(县商务局、县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商务、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商务、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调节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科技创新、商务经济运行的职责;贯彻工业强县、能源、科技创新、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推进新型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科技创新、商务工作建设和管理。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科技创新、商务发展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 (二)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职责;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拟订工业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贯彻落实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参与对外经济技术协作,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提出工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组织企业申报中央和省、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备案跨县(市)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部门预算内的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工业产业基金管理有关工作。 (四)贯彻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申报开展国家、省、州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拟订县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培育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五)拟订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指导相关行业节能改造,参与相关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年度计划,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和执法工作;协调推进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指导工业绿色发展。 (六)拟订信息化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子政务、互联网+、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负责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牵头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县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拟订县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监测分析能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信息引导;编制能源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承担全县煤、电、油、气、运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天然气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参与交通综合运输协调;研究制定全县能源行业实施结构调整的措施,指导能源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含煤层气及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电力(含火电、水电、气电、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含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推动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按规定权限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八)拟定煤炭开发、煤层气、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拟定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电力供需保障与运行监管有关工作。拟定油气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指导能源行业技术改革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开展能源合作;协调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上报能源县外重大投资项目;按规定监督管理能源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财税、资源、生态、环保及气候变化等措施建议,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餐饮服务、物资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县内各种经济成分的商业、外经贸、物资流通活动。贯彻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和促进国内外贸易发展的措施,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全县涉外经济活动;指导、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会展、贸易、洽谈会。参与研究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措施,负责“三资”企业、劳务出口等出国组团的推荐。协调指导全县利用内、外资工作和投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的有关措施建议,负责外经贸相关业务统计。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县与国家对外援助的活动和项目;协调、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劳务合同、设计咨询等工作。 (十)承担商品流通、餐饮服务、商业、外经贸、物资流通行业管理并监督实施;监督企业和经营者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指导、服务。研究提出全县流通体制改革方式和组织形式,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配送制、旧货流通等工作,促进流通产业现代化。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商品流通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负责商品市场的预测,提出调控市场的措施建议;负责全县商务系统业务、财务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行业质量体系论证、达标管理;协调内外贸信息化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商品流通、外经贸连接国内外市场,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规划。 (十一)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技园区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州级拟订符合册亨实际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县级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开展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参与黔西南州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三)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外国高水平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负责县级“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科技项目组织申报,承担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能源、科技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指导涉及领域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能源、科技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拟定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措施,检查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督促能源企业对行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承担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油气管道保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等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并协调能源行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能源、科学技术系统军民融合、扶贫开发、人才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信访维稳、“放管服”、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能源、科学技术的有关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责调整。 1.将原册亨县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的反垄断、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划入册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将原册亨县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的防震减灾全部职责划入册亨县应急管理局。 3.将原册亨县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的粮食管理全部职责划入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 4.将县工科局(县商务局、县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局机关。 5.将原册亨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的大数据发展管理全部职责划入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八)职能转变。 1.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努力构建具有册亨县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一是立足资源优势,在增加投资扩大总量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二是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推进产业做大做强。三是狠抓政策落实、解决企业困难、做强做优企业,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四是贯彻大电强网+大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 2.高质量推动能源发展。按照“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以及能源国际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强化能源发展规划、措施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加强能源经济运行和能源预测预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能源企业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3.严守行业管理底线。践行安全发展和环保理念,强化行业安全责任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科学防范生产安全风险,依法加强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督促指导,营造产业健康发展环境。 4.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黔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大科技投入,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实行科研项目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政府部门编制科技计划项目指南,逐步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加强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推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职责分工。 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工科局负责专业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工科局与县发改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做好上报上级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工作。上报省政府、州政府、省发改委、州发改委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上报,上报前征求县工科局意见。上报省能源局、州能源局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明确规定由县级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的,由县发改局、县工科局联合审核上报,其余由县工科局审核上报,上报前征求县发改局意见。县发改局负责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以及收储、轮换、动用计划的拟定和报批,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