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石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网站名称: | 石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04 |
相近名称: | 贵州省石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铜仁市石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石阡县人口计生局 |
网址URL: |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石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邮编:555100) |
电话传真: | 0856-7621636、0856-7624189 |
电子邮箱: | fuyi0688#163.com(发电子邮件时请将#改为@) |
服务QQ: | [ 暂无石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QQ号码 ] |
网站备案: | 黔ICP备08100844号-1 |
相关简介: |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阡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89号)、《中共石阡县委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石阡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党发〔2010〕22号)和《关于对各县、〈市、特区〉要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设立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办公机构的意见函》(铜地机编办字〔2010〕74号),设立石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石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石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地、县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编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民政、农业、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全县各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的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组织编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管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县外交流与合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保密、行政事务、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编制部门预决算;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药具经费及奖励扶助等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1] (二)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股(信访室) 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利益导向机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访和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对各乡镇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协调督查,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一票否决”制、综合治理、“少生快富”等重大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理论研究、重大问题调查和实践经验总结,创新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研究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发布;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开展“关爱女孩”等相关活动;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信息编发、分析和交流。负责党员和国家干部职工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计生干部违法行政以及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发展规划股 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相关监督、评估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分析研究全县人口发展动态和人口统计数据,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对乡镇数据统计的监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四)科学技术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办公室)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研究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网络建设、药具管理和科学普及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县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实施;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指导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出生缺陷干预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参与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完善性别比治理目标考核体系;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妇女孕情管理,严格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审批制度;依法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行《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的监督检查;完成上级下达的打击“两非”案件任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石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