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贵州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
网站名称: | 贵州省外事办公室网更新时间:2024/10/25 22: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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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贵州省外事办公室(贵州省侨务办公室),即贵州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也是中共贵州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办理涉港澳事务中,对外挂“贵州省港澳事务办公室”的牌子。 法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拟订全省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的规章、规划、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全省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动;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全省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的事务;统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 (三)负责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为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对外工作、侨务工作、港澳事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审核报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报批事宜;审批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人士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报批厅(局)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全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出国(境)任务批件、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它领事业务;监督管理并指导省内具有出国审批权部门单位的出国审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黔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黔进行公务活动的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六)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综合我省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归口管理部门反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七)监督管理全省与港澳地区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省内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按权限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八)统筹安排和管理全省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和交涉事宜。 (九)管理全省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对外交往工作,指导全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统筹、协调、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维护省内公民和机构在境外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负责对全省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外事纪律的教育培训;负责全省外语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十三)会同省委宣传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协同审核本省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它有关文稿。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 (十五)负责起草拟订和提出全省地方性侨务政策、法规草案、侨务工作规划和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侵害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权益的问题;指导地方侨务部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六)负责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管理工作,对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涉侨经济纠纷、投诉和突发事件。 (十七)审核办理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认证及相关待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来黔定居安置审核工作。 (十八)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推动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 (十九)调查研究国内外、省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二十)指导、统筹、协调开展对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做好来黔访问的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和港澳重要人士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需请省级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事宜。 (二十一)支持和配合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工作,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活动;开展民间对外交流,负责管理与国(境)外友好城市的交往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和办理省内城市与外国城市缔结友好城市之间的交流合作项目。配合有关部门通过民间渠道开展对外经济、贸易、社会、科技、文教、环保以及人才领域等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交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交办的事项;承办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