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网站名称: | 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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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督办、信息、文电、保密、文书档案、目标管理、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务员综合管理股 组织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调任转任、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区直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管理工作;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定公务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培训;拟定在职教育规划;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定全区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计划、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并承担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管理工作。 管理全区政府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考核和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上报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制度;指导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办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承担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调配、任免和培训工作;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担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统一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资福利股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退休、退职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干、绩效挂钩管理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评工作;负责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做好工资统发工作;审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和退(离)休人员增加退(离)休金的审批工作;协调配合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抓好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工资统计年报工作;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承担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各项经费的预算、监督和管理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执行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办法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劳动关系股 指导全区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宣传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的审批、许可和服务工作;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才工作股 贯彻执行全区人才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全区人才工作;负责全区人才资源的预测统计和分析;配合做好全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选拔、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等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服务管理工作;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干部人事档案室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检查核对,及时更新干部变动信息;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适时制定、完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信息库建设;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区纪委派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区监察局派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行政编制1名,纪检组长(副科级)兼任监察室主任,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统一管理;承办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