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网站名称: | 余庆教育网更新时间:2024/10/25 22: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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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工作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单位地址:余庆县白泥镇香港路17号 单位主要负责人:张权勇 联系方式:0852—4622749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全县各领域的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科技发展、科技进步战略的具体政策、措施,研究教育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路,推进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归口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负责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的管理和组织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 (三)领导全县教育和科技改革,制定“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教育和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教育和科技资源配置;负责编制县教育和科技局经费预决算方案和使用方案,指导学校编制经费预决算方案;负责编制各项教育专款和本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计划、基建投资、财务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工程管理;依法科学管理和使用教育科技事业经费以及其它专项经费。 (五)负责管理全县教职工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育和科技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和科技人才资源;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和科技管理干部培训、继续教育工程等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六)负责全县教育和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聘请外籍教师、教育外援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和科技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工作。 (七)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对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科技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 (八)负责高新技术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新产品试制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研究拟订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计划;管理县级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和重点新产品工作;协调管理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九)查处全县教育科技系统各类违纪违规案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德育工作。 (十)参与编制全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和前期可行性论证;指导全县科技发展项目申报立项,管理和使用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管理全县科技工作和科技人才。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网络、科技期刊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进步目标体系,负责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表彰工作;指导、协调县直机关各部门、各镇(乡)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地震法律法规;负责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开展地震监测预防预报和地震预防工作。 (十三)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专利管理和执法工作,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负责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课题实验和教学教研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各类文件、报告、简报以及有关公文的草拟和撰写;负责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机关安全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对外教育和科技、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新闻发布、教育和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做好教育科技系统工会工作和团工委工作,充分发挥群团工作的积极作用;负责局机关设备的采购配置。 (二)政策法规安全股 负责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和科技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受理有关行政应诉、信访维稳工作以及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管理全县教育和科技行政执法监督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工作体系;负责全县教育和科技系统整脏治乱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负责全县教育和科技系统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年度考核工作;制定教育和科技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提出局机关股级干部和学校领导干部任免建议和教职工调配方案;负责教育和科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和配合教退协工作;负责教育和科技系统人事和工资年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负责组织市级以上教育科技系统先进的评选和申报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审的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先进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龄荣誉证书的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切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全员聘用制。 (四)计划财务基建股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财务工作制度,负责编制本局经费预决算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本单位经费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和科技经费筹措、科技“三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管理各项教育和科技专款、赠援款、贷款以及本级教育费附加;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财务,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学校基建维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职工社会保障的有关事务;负责全县教育工程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和科技系统教育和科技事业、基建、财务统计工作。 (五)教育督导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依法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对制定教育规划、教育经费投入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办学方向、办学效益、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与奖惩;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和评估方案;参与全县宏观教育政策、教育发展战略、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科技业务股 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立项、管理实施、总结验收工作;组织科技培训、科技宣传和网络建设,负责科技信息、网络管理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样品引进、辐射推广,收集、编译、传播现代科学技术,追踪前沿科技领域,适时为领导决策和全县科技人员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技术经营机构及民营科技企业、民办科研机构;拟订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奖励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申报科技奖励项目和做好科技成果的保密工作;编制和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专利执法工作,协调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编制专利实施开发计划,组织指导专利的开发、推广和应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发展规划、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应用工作,制定专利创新激励机制;指导学校科技和环境教育,组织开展各类科技、环境教育竞赛活动,制定全县科技、绿色学校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负责全县科技工作督导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地震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学校、水库、矿山地震的检测和研究工作;承办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知识产权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