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网站名称: |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更新时间:2025/9/14 1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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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州委、州政府及州直各部门和县属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扶贫专线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九)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管理监督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收集、整理并向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负责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工作。 (十二)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产管理、公务用车分配和县委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拟定全县外事工作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动,负责统筹安排县四大家领导的外事活动、协调接待来我县公务活动的重要外宾和外事人员。承办县四大家领导出访、县内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事宜,承办因公出国人员电子护照生物特征信息采集、上传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四)负责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县金融运行情况及行业发展动态,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拟订金融发展政策与战略规划,督促落实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金融改革创新,协调联系驻县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八类机构实施监管,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维护金融稳定。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意识形态、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做好“放管服”改革和权责清单等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