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赫章县民政局 |
网站名称: | 赫章县民政局更新时间:2024/10/25 22: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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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简介: | 赫章县民政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认真贯彻省、地、县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按照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真抓实干,着力拓展基本公共服务,为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科学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评残报批工作;执行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待抚恤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提出救灾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负责县级救灾救款物的管理、分配,指导、监督乡、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健全全县社会救助休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县村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县内、县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和调处工作。 (八) 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